中國:CNDA已發布非活性植入式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申請提交文件指南– 2018年7月
- 2020-02-14 04:00:29
為了提高對非活性植入式醫療器械臨床試驗批准的要求,CNDA於6月發布了“非活性植入式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申請提交文件指南”(以下簡稱“指南”)。 。
了解更多為了提高對非活性植入式醫療器械臨床試驗批准的要求,CNDA於6月發布了“非活性植入式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申請提交文件指南”(以下簡稱“指南”)。 。
了解更多6月初,國家發展局發布了一份草案,其中包括第四批將免於進行臨床試驗的醫療器械目錄,以及前三批目錄的修訂版,以趕上即將於7月實施的分類。 。 在這方面,CNDA目前正在接受公眾的評論,直至2018年6月底。
了解更多為了優化醫療器械評估體系,鼓勵醫療器械創新,中國司法部起草了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》的一些修改意見。 該草案公開徵詢公眾意見,截止日期為7月24日。
了解更多CNDA歡迎公眾對最近起草的名為“醫療器械臨床試驗檢查原則”的政策進行評論,在此將其稱為“原則”。
了解更多MDCO修訂了與在香港進口商清單有關的指導文件,即GN-07醫療器械進口商清單指導指南,COP-04醫療器械上市進口商實務守則以及申請列入進口商名單 /分銷商(表格MD-IP + D)。 該新指南將從2018年6月1日開始全面實施。
了解更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(CNDA)(香港藥品監督管理局)已發布一項新政策,要求香港醫療器械製造商進入中國大陸市場。 CNDA現在可以接受上市證書和CNDA證書作為市場批准和質量管理體系證書,這是在中國醫療器械註冊所必需的文件。
了解更多含汞醫療器械的銷售許可許可證的有效期晚於2018年12月31日,在該日期之後將自動失效,銷售許可許可證的所有者必須將銷售許可交還給衛生部。
了解更多根據《 2017年醫療器械規則》第19條,中央政府可以建立“中央醫療器械檢測實驗室”,目的是
了解更多MDA已於2018年5月發布通函,以提醒人們徹底實施《 2012年醫療器械法》(第737號法案)第5條中關於醫療器械註冊的要求的通知,其中不允許進口任何醫療器械 根據該法案,除非已在MDA中註冊,否則不得在馬來西亞出口或銷售。
了解更多在馬來西亞,已經過時,停產甚至成為孤兒的已註冊醫療器械的數量正在增加,因此沒有製定政策來控制它們以滿足本法案的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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